贵大获批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文章作者 发布人 poman 发布时间 2010-11-26 访问次数 309

        近日,教育部下发《关于批准有关高等学校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研〔2010〕2号),决定批准64所高校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贵州大学法律硕士成功获批实施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学校成为我省唯一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要,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制度,教育部决定从2010年起在部分高校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并于今年4月26日下发《教育部关于开展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研函[2010]1号)进行部署。
  贵州大学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研究生院积极组织相关学院申报,经过教育部专家评审、相关学院负责人赴北京参加现场答辩等环节,法律硕士最终成功获批实施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这是贵州大学研究生教育在承接国家项目方面的重要突破,对于促进贵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推进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与优化具有重要意义。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周期为2010年9月—2013年6月,教育部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适当增加专业学位研究生推荐免试生名额和招生计划,同时在其他有关政策中予以支持。
  贵州大学将认真完成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八大任务:认真研究、准确把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律,切实转变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式;改革专业学位研究生选拔制度;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积极探索和创新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核与评价方法;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奖助贷体系和就业服务体系;完善校内管理体制与机制。教育部将适时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点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总结。
  贵州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始于2001年,现有农业推广硕士、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兽医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艺术硕士、社会工作硕士、翻译硕士等10个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类别,2011年招生规模将达到1500人左右。贵州大学2003年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自2004年开始招收首批法律硕士研究生以来,通过优化课程设置、实践教学课程的双师配置、开设法律实务讲座、举办“每月一庭”活动、“模拟法庭”的小组式训练、抓好司法实习、开设名家讲堂等措施,成功培养了692名法律硕士毕业生,这些毕业生现已在贵州以及祖国其他地区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