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0~2011学年度研究生荣誉称号的决定
文章作者 发布人 poman 发布时间 2011-12-08 访问次数 155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贵州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培养单位推荐、校评审小组审定并经学校同意,决定授予范强等10名同学“十佳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李庆丰等96名同学“三好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肖小兵等37名同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授予褚维伟等14名同学“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向智龙等31名同学“研究生优秀科研奖”荣誉称号;授予法学院2010级经济法专业班等7个培养单位的班级“研究生和谐班级体”荣誉称号;授予经济学院2009级北校区3栋318宿舍等6个培养单位的7个学生寝室“研究生文明寝室”荣誉称号;授予化学与化工学院“爱心传递-走进宏福子校”实践队“2011年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荣誉称号。
希望获奖集体和个人继续努力,力争取得更优异的成绩。希望全校研究生同学发扬积极进取和刻苦钻研的精神,努力成为品学兼优的合格人才。
 
附件:10.doc  
                         贵 州 大 学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