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喀研究院关于“一流学科”重大基础研究课题招标公告
文章作者 发布人 poman 发布时间 2018-11-05 访问次数 29

 

为深入推进农林经济管理国内一流学科内涵式发展。根据《贵州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贵州大学农林经济管理国内一流学科项目管理办法》,中国喀斯特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喀研究院)设立“一流学科”中长期重大基础课题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领域

招标课题选择围绕一流学科重点建设的 “农地制度与资源配置、生态经济与生态移民、农村贫困与基层治理、山地农业与特色经济、大数据与农村发展”五大学科方向。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扶贫攻坚等重大热点和基础性问题,可选择以下题目也可根据研究优势自行确定,鼓励交叉学科领域联合申报。

(一)参考选题

1、新型城乡土地制度体系构建研究

2、农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研究

3、基于虚拟水的产业升级研究

4、西南山区生态经济发展路径研究

5、异地扶贫搬迁农户生计转型研究

6扶贫资源进村背景下西部贫困地区基层治理的变动趋势研究

7精准扶贫背景下公共服务体系优化研究

8、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产业发展战略研究

9、山地特色农业与乡村旅游协同发展模式研究

10、多重排斥对集中连片地区扶贫持续性的影响研究

11、集中连片地区主动协商型扶贫模式生成机制研究

12、乡村振兴战略落地模式与利益链结机制研究

13、乡村振兴与新时代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研究

14、农业科技扶贫的政策效应研究

15、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产业兴旺的治理逻辑与路径选择

(二)成果形式

同一选题可接受不同类型的成果形式,可以是论文、著作、教材、案例及会议等若干形式之一(论文类成果为必选项),或者同时具备多样成果形式,根据资助标准核算项目费用。

二、招标对象及课题类型

(一)课题招标面向贵州大学各单位从事农业与农村发展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教学科研人员。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点(博士、硕士导师团队及农经系教师)教学科研人员、农林经济管理一流学科团队成员、农林经济一级学科博士点申报团队成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课题负责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主持课题的实施,并从事实质性研究。

(二)重大课题(资助标准30万),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申报领域成果卓著,影响较大;重点课题(资助标准20万),申报者需具备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一般课题(资助标准10万),具备讲师职称可申报;培育课题(资助标准3万),高年级研究生可申报(原则上发表过高水平论文,毕业前能保证完成)。

(三)所有课题鼓励直接以“成果兑现”方式申报,相关成果论文正式发表、著作正式出版、会议正式召开以后,符合“署名规范”的直接申请验收兑现。

三、资助成果类型及标准

(一)论文/报告类成果资助标准。国际SCI一、二、三区,SSCI等期刊,贵州大学一级期刊等发表论文资助10万元/篇;国际SCI四区、其他CSSCI期刊资助3/篇;提交国家级决策咨询报告3万元/份(有批示或采纳证明10/篇)。提交省部决策咨询报告2万元/份(有批示或采纳证明5/篇)。

(二)专著/教材/案例类成果资助标准。10/部,要求20万字以上书稿。

(三)学术会议类成果资助标准。主承办国际学术会议20/次;主承办国内学术会议5/次;主承办区域学术会议3/次。

四、资助方式、时间及成果要求

1.所有课题研究经费(不含人头费)实行报销制度,由贵州大学财务处统一实报实销;适用《国家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以及《贵州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课题立项后拨付50%,验收优秀拨付60%并优先委托承担新的项目;合格拨付50%并接受申请新的项目;不合格不拨剩余经费并限制申请新的项目。

2.署名要求:所有成果署名 “贵州大学中喀研究院”(其中50%成果必须署名第一,其他可选择署名第二)、资助基金署名“2017年贵州大学贵州省农林经济管理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编号:GNYL[2017]002)资助”字样。成果署名权属原作者,但贵州大学中喀研究院拥有成果的使用权和复制权。

3.所有课题实行滚动资助滚动结题,鼓励积极性高、成果产出快的团队承担更多研究任务;提前申请并通过结题评估的团队可自动获得委托下一期研究项目资格,资助额度和结题要求与本公告一致。

4.招标项目原则上不设置经费上限,以每个申请人所能承担的最大需求为主。原则上每年6月前报销完成当年资助经费的70%9月份报销完成100%。超过期限将自动收回责任自负。课题研究时间不超过20201231日。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时间:1130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或快递,以快递日期为准)至中喀研究院办公室。电子版发(wgyung@qq.com)。

2.申报材料:单位审查合格的申请书3份及电子版。申报重大、重点课题的负责人还需要提交学历、学位、职称证件复印件。

3.未通过本招标程序自行组织研究并符合上述署名要求的成果,申请验收合格后享受同样资助标准。

4. 承担中喀研究院课题未结题者可申报,但是待结项后再行启动资助。

5201812月公布中标信息,签订研究协议。

联系人:刘文霞 15210890585  伍老师 18683418111

附件:1.中喀研究院课题申报书[1105定稿].doc  

       2.贵州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一流学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18-2020年).docx  

 中国喀斯特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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