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强数字经济壮大发展新动能
2020-05-09来源:广西日报作者:李强
新冠肺炎疫情对实体经济造成较大冲击,但以在线教育、生鲜电商等为代表的数字经济却呈迅猛增长态势,成为补位线下实体经济“缺口”、加速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鼓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加快5G、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把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型消费、升级消费培育壮大起来,推动新旧动能加快转换。疫情对广西经济带来的影响和冲击比发达地区更大。进一步加快数字化赋能传统产业转型,提速发展新基建形成投资“乘数效应”,培育壮大“新消费”拓展需求新空间,才能为新旧动能转换加码、提速。
加快数字化赋能 加速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受疫情影响,广西传统产业一度被按下“暂停键”,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线下群聚型服务业遭受“寒冬”,主要症结在于传统产业数字化水平不高,抵御风险能力偏弱。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是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途径,但转型过程中平台少“转不了”、基础差“不能转”、成本高“不敢转”等障碍较多。必须进一步破除障碍,通过搭平台促上云、通数据重改造、强扶持优保障,推动传统产业加速数字化转型。
搭平台促上云,破解“转不了”问题。工业互联网是加快数字化转型的“孵化器”,围绕钢铁、汽车、机械、冶金等传统支柱产业集群打造或引进一批工业互联网平台,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差异化需求,提升工业互联网平台精准应用服务能力。鼓励支持传统优势产业加快“上线上云”,推广网络化协同制造、服务型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新模式。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作,引导、带动上下游企业“上平台,用平台”,促进上下游企业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等关键环节数字化转型。
通数据重改造,破解“不能转”问题。广西大多数企业数字技术能力不足,无法实现数据共享,虽有强烈的转型愿望,但普遍“心有余而力不足”。要建立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体系,健全数据共享交换常态化管理和动态更新机制,完善数据资源安全防护和技术支撑体系,打通“数据孤岛”,实现数据共享。持续强化企业数字化技术改造,实施“机器换人、设备换芯、生产换线”工程。推动传统优势产业发展智能制造,加快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的深度集成应用,有序开展智能生产单元、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建设。
强扶持优保障,破解“不敢转”问题。全力优化政府服务,提高政策精准度,保障资金、技术、项目等要素需求,使政府真正成为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的“后台”。加大财政资金对数字经济领域重大平台、重大项目及试点示范支持力度。通过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搬迁补助、职工安置补助、加速折旧、产业引导基金投资等方式支持和鼓励企业数字化改造。积极推动数字经济领域税收支持政策、重大信息技术装备首台(套)政策等惠企举措落地见效。加强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领域用地、用能、技术等要素资源优化配置和重点保障。
提速新基建 发挥投资“乘数效应”
为尽快消除疫情负面影响,国家加快出台实施逆周期调控政策,推出5G、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七大领域的新基建项目。新基建不仅自身拉动投资需求,也会带动上下游相关领域的投资需求,发挥“乘数效应”。要进一步抓住新基建的重大战略机遇,发挥好政府和市场合力作用,强化科技创新应用,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更好发挥新基建在促进新旧动能转换中的积极作用,使新基建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
发挥“两只手”协同作用。新基建技术含量高、发展变化快,必须与市场、企业的需求耦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支持各类市场主体重点参与5G、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建设,加强前瞻性、引导性技术研发和创新,引导大型国有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中小企业通过项目混改、技术入股、知识产权入股等模式参与建设。发挥“有为政府”作用,不搞“一手包办”,重点在战略引导、简政放权等方面发力,处理好企业与社会、局部与整体、短期与长期等利益关系,为市场投资创造良好环境。
强化技术创新支撑力。新基建不仅涵盖人工智能、5G等创新领域,也包括节能环保、轨道交通等升级产业,均离不开技术创新的力量。坚持新旧基建两手抓,发挥技术创新的驱动作用,推动传统基建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统筹推进更多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智慧城市等升级项目建设,实现新旧基建交叉交融、齐头并进。以需求为牵引,以企业为主体,构建产学研用融合协同技术创新体系,联合攻关共性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解决“卡脖子”难题,加速新技术应用、新模式孵化和新业态涌现。
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新基建既要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和引导作用,更要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形成互为补充的良性生态。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清单之外的所有行业、领域,都要给予各市场主体公平参与机会。继续降低社会资本参与门槛、消除隐性壁垒、打破“玻璃门”“弹簧门”,积极通过产业基金、专项债等形式为项目提供资金,降低社会资本参与成本。建立健全社会资本回报机制,完善向社会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规范推广PPP模式,加大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
壮大新消费 拓展需求新空间
随着生产生活秩序恢复,疫情发生以来被压抑和冻结的消费需求将迎来补偿性反弹,而疫情期间催生的新型消费模式将更为成熟和巩固扩大,市场空间较为庞大。新型消费是数字化、信息化技术迅速崛起的外化体现,能最大程度带来消费市场的创新与变革,有效拓展需求新空间。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必须在用好“新监管”、挖掘“下沉”市场、拓展“线上”场景上下功夫,着力推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加快新旧动能转换。
用足用好“新监管”模式。新型消费最大的特点是“新”,新业态、新模式的“新”与传统监管的“旧”必然产生矛盾。建立健全“新型消费”与“传统消费”协同监管机制,既要大力鼓励支持潜力大的新型消费业态,也要强化扶持比重大的传统消费业态转型升级。加快传统监管模式向数字化监管转型,探索组建“网络工商”和“云监管”,完善监管部门与大数据、云计算等企业合作机制,创造适合“新消费”的新监管模式。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给予新型消费更大市场空间。
深挖“下沉”市场潜力。有关机构预测,未来十年三四线城市将成为新型消费的重要贡献群体。进一步推动“新消费”下沉到三四线城市,加快商场百货、购物中心、连锁超市等布局,鼓励电商平台、网上支付、移动支付加快应用,鼓励视频直播、虚拟社交、“云消费”加快推广。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将推动农村网民成为“新消费”的潜在人群。要进一步加快“新消费”农村覆盖面,提升农村宽带用户接入速率和普及水平,降低农村信息网络使用成本,鼓励农产品“生鲜电子商务+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新消费模式。
拓展“线上”消费场景。大力发展“互联网+社会服务”新模式,引导线下教育、医疗、养老、托育、家政、旅游、体育等传统消费线上融合。繁荣发展“宅经济”,培育网络诊疗、在线办公、在线教育、无人配送、数字生活、线上咨询等在线消费场景。鼓励发展平台经济、创意经济、流量经济、夜间经济、共享经济、体验经济。加快布局区块链和未来网络等市场潜力大的前沿数字领域,鼓励建设智慧商店、智慧街区、智慧商圈等。
责任编辑:韩新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