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11年“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12-08 浏览次数: 55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国庆节放假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0月1日至7日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六)、10月2日(星期日)、10月3日(星期一)为法定节假日,10月1日(星期六)、10月2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二)、10月5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6日(星期四),10月9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五),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课)。
课程调整为:10月8日(星期六)上10月6日(星期四)的课、10月9日(星期日)上10月7日(星期五)的课。
    二、各学院和校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保密、防火、防盗和应急管理工作。要提前做好安全检查,制定安全工作、应急工作预案,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和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三、校后勤服务部门要安排好国庆期间在校学生的生活,切实保障全校正常供水、供电,加强卫生安全防控工作。
    四、各单位要安排好国庆期间的值班工作。国庆前后党政主要领导要坚持值班、带班制度,不同时外出。所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
    请各单位于9月27日前将国庆期间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分别报送学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和保卫处。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