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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办职责

校长办公室是学校行政的综合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贯彻执行校党委、校行政的决议、决定,服务领导、服务部门、服务基层、服务师生员工,做好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公文处理、信息沟通、信访接待、机要保密、综合统计、对外联络、重要活动组织、综合管理服务以及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校长办公室下设行政科、秘书科、信息科、督办科、计生办五个科室。
  校长办公室内设接待办、信访办、驻国家教育部联络办、法律顾问室等机构。   

  校长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校长办公会及专题办公会的具体组织工作,编印会议纪要,督促、协调会议决定及其他重要决策的贯彻落实;  

   二、根据校领导的指示和授权,综合协调行政各部门、校直单位、各院(部)的工作关系及有关事宜,做好督查督办工作;

  三、处理学校日常事务,组织、协调学校行政的重大活动,开展对外联络,接待重要来宾;  

  四、安排校领导会议、出行、接待等日常事务;  

  五、负责起草学校的重要文件和校领导的重要讲话;  

  六、负责行政公文的处理工作,指导校内各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七、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及校内外、上下级的沟通协调工作;  

  八、负责学校重要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和下发,学校数据的综合统计工作;  

  九、协调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推进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负责校园网主页,负责学校办公室网页的管理、维护与更新发布等工作;  

  十、负责学校行政机要文件的收发及保密工作;  

  十一、维护学校形象,负责学校校名、校标、校徽、校印及学校声誉等无形资产的使用、管理工作,制作学校礼品;  

  十二、负责校行政印章和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校内各行政单位和科研机构印章的审核和刻制;  

  十三、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校办公楼、办公室进行分配和调整;   

  十四、协调内设机构开展工作。

  十五、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